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斋月里“破斋”的还补和惩罚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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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9]以坛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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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文明 发表于 2020-5-5 10:06:1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破斋”的还补和惩罚规则 3.jpg 如上所述﹐莱麦丹月斋戒有严格规则,来自先知穆圣的严肃规定,违背这些规则就是“破斋”行为,一天斋戒作废,斋功不成立。“破斋”的情况如下:第一、有意识地在白天吃喝或吸烟,包括从口腔,鼻腔或注射输入有营养的药物或汁液。第二、故意呕吐。第三、女子月经或产后出血,即使在日落前夕分秒时刻,斋戒即坏。第四、男女发生性关系,或者发生类似性行为的其他活动。第五、所有以上这些破斋行为出现在黎明后或日落前,即使时间感觉有误差,这一天的斋戒也为作废论定。 白天斋戒期间的性行为是被禁止的大罪,接受双重的惩罚:还补(qadaa)和重罚(kaffarah)。“还补”的意思就是补上破斋戒的天数,而“重罚”是,每破一日斋,在莱麦丹月结束之后连续补罚60天斋戒,或者向贫穷者施舍60人的一餐饮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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