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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回回营的形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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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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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的清真寺 发表于 2020-9-25 10:3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据史书记载,沈阳市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。春秋时期,燕开拓辽东,在此设立前哨,当时称为"侯城"。屯戍军队,久之人烟聚集。秦、汉两代开拓辽东地区,设置郡县,唐、宋、辽、金称沈阳为"沈州"。自辽、金以来,沈阳便成为东北地区的军事重镇和交通要冲了。
  在来沈的商贾及随军家属中,回族亦为数不少,由于宗教信仰及生活习俗的原因多围寺而居。清真寺不单单是进行宗教活动的地方。往往有些慈善事业筹划、募捐,疑难问题的咨询,民事纠纷的调节,接受带有宗教色彩的启蒙教育,甚至沐浴或家族的拆产也在清真寺进行。
  据《沈阳县志》记载:"清真寺有三,皆在外攘关(小西关)回回营,俗称礼拜寺。"初时,清真寺的规模是相当简陋,因回回营形成之前已建有两座庙宇:东有"地藏庵",西有"圈神庙"。回族群众把此二庙视为异教,不愿越此而居,故回回营形成东西窄、南北长的局面。
  《沈阳县志》还记有,当时回族"户口两千余册",这说明回回营已经形成了相当可观的聚居区了。在乾隆、嘉庆年间和以后,由于灾害,不少回民也和其他灾民一道,从山东、河北陆续迁来沈阳。这样,沈阳回回营的回族人口日渐增多起来。相传,这一时期黑、洪、刘、沙、穆、白、马、代、回、常的十姓回族人家来沈较早。继之而来的还有冯、赵、杨、于、傅、张、李、王、吴、雷等姓回族人家。据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统计,沈阳回族有1203户,7357人,其中男4368人,女2989人。至沈阳解放初期,沈阳的回族已达5222户,人口26000多人了。
沈阳回族的来历
  沈阳市有回族6万多人,占全省回族总数的1/4。沈河区是市内回族主要聚居的地方,俗称"回回营"。全区回族人口17000多人。新城子区、苏家屯区和辽中、新民两县的街镇,亦皆有回族聚居。农村则多居住于新民县的大红旗、大民屯;辽中县的老达房和郊区的白塔堡、平罗堡、沙岭、老边、新台子、刘后地等地。
  沈阳回族的形成,晚于西北地区,这是历史和地理上的原因。从元末明初开始,由全国各地陆续迁来沈阳定居。据考证早在元朝的至正十二年(公元1352年),沈阳就有回族定居了。据保存在沈阳故宫博物馆中的"沈阳路都城隍庙碑"的碑阴?quot;沈阳路城隍庙功德官员题名记",有这样的记载:"本庙营造东至回回五哥"一句,意即在城隍庙院东邻回回人名为五哥的人家,碑文中所说的"沈阳路"是指沈阳城早年的名称,元朝初,成宗元贞二年(公元1296年)改"沈州"为"沈阳路"。元代沈阳路的都城隍庙址,即今之城内中街路北,内金生鞋店、广生堂胡同附近。碑文中的记载,说明了早在城隍庙建立之前,就有回族人家居住于此了。由此可见,沈阳的回族早在630多年前,就有了能够刻入石碑作为界籍,达到当时人们共认的回族居住点了。
  据沈阳脱氏家谱所记,现在沈阳脱姓的回族人家,是元朝脱脱丞相的后代。从14世纪初叶就东来至沈定居了。现在沈阳的铁氏家族是"明清官宦之家"的后代。据传,明初惠帝建文年间(公元1399年)先祖铁铉,邓县(今河南省邓县)人。明太祖朱元璋卒,燕王(朱元津四子,即后来的成祖)与建文帝朱允米(朱元津之孙)争夺帝位。铁铉当时为山东参政,效忠惠帝,坚守济南,屡败燕兵。及燕王即帝位,铁铉兵败被杀。其族人逃难于山海关外,隐居于锦西郎君洞,明末清初迁居沈阳,有6人为官。
  此后,多是山东、河北等地因灾害逃难或"手持龙照"被迁移出关往锦州、黑山、义县等地而来沈的;也有经海上进大连、营口转程来沈的。平民百姓居多。
沈阳回族劳动者的今昔
  旧社会,回族群众在政治上受压迫、受歧视;经济上受剥削,社会地位低下,生活贫困。过着手持两把刀,"一把卖牛肉,一把卖切糕" 的惨淡生涯,素有"穷回回"之称。据宣统二年(1910年)统计,沈阳回族中,小商贩、杂业、雇佣劳动者的人口,共1704人,占回族职业人口的89%,工厂中的工人只有51人,占回族就业总数的2.6%,知识界32人。
  解放初期,在沈阳2.6万多回族人民中,职工只占人口的 13%;而小商贩却占 74%。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、落实,政府专设了回族职业介绍所,介绍了数千名回族群众参加了产业工人队伍,使回族职业构成发生了根本变化。他们不但在政治上当家作主,获得了新生,而且,在其他方面也都有了很大改善。如政府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,从全国人大,到省、市、县、区各级人大、政协都有回族代表参加,充分行使着管理国家大事的民主权利。
  党和政府对发展回族文化教育事业也十分重视。解放后在沈阳恢复了回民中、小学,于辽中县回族比较聚居的老达房乡,还办起了一所回民小学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又重新修建了有70多年历史的市内回民小学的校舍,调配了回族领导干部和教师。在回族聚居的街委建立了9所简易回族幼儿园或托儿所。1982年政府又拨款上万元为幼儿园添置幼儿床和简易暖气设备,使300多名回族幼儿受到学龄前教育。据"回回营"中的居民委员会调查,回族中具有初中、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占这一地区回族人口总数的74.6%;具有高中和大专文化程度的占0.9%;职工占70.9%。并培养出教授、文艺工作者、领导干部、教职员、医务工作者、工程技术人员等 399人,占 6.9%。
  回族有自己的节日,即"圣纪"节、"古尔邦"节和"开斋"节,虽然它来源于宗教,但人民政府规定,开斋节回族职工放假一天,举办各种庆祝活动。
  为保证回族生活需要,政府拨款45万元,扩建和整修了回民商店的肉食、糕点加工场所和副食营业室,购置了肉食冷冻、糕点加工等设备,又特拨了回族习用的茶叶、牛皮鞋、白布、白帽等民族商品。此外,政府还拨款84万元,改建了已具有30多年历史的回民食品厂的厂房,由原先的平房改建为2170平方米的四层大楼,添置了蛋糕、面包等生产联动线以及糖果车间所需的压片机、切块机等多种设备。
   政府还在回族聚居的中心,兴办了回族农贸市场。这个市场的建立,不但方便了回族群众,还补充了国营市场的不足。市场中小饮食业的兴起,使失传多年的具有回族风味的王家饺子、林家包子、杨家大饼、金家馅饼以及饨肉、神面、肉火勺、馄饨、羊汤、片粉、烧麦等,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。
  政府为解决回族青年的婚姻问题,办起了"回族婚姻介绍所",受到了全市回族群众的广泛赞扬。
  回族风俗习惯,在县区农村也受到了尊重。城镇都设有回民饭店、回民食品、牛羊肉供应点。农民家庭饲养牛羊受到鼓励,专业户有所增多。在回族较多的机关、学校、工厂大都设立了回民食堂。条件不具备的单位,根据国家规定,发给回民伙食补贴。对丧葬,成立了回族殡仪服务站,设置了土葬公墓。
  党的宗教政策,保证了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。政府还拨款修缮了清真寺,恢复了南清真寺的宗教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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