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到天数: 985 天 连续签到: 43 天 [LV.10]以坛为家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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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伊穆.朱 于 2020-5-8 06:40 编辑
艾布·胡莱勒(愿主喜悦之)的传述:
先知(愿主福安之)说:“一个仆人犯了罪,然后说:‘主啊,我犯罪了,求你饶恕我!’,安拉则会说:‘我的仆人知道他有一位可以饶恕他但也可以惩罚他的主宰’,然后安拉选择饶恕了他。然后,在安拉的意欲下,过了不久,他又犯罪了,于是他又说:‘主啊,我又犯罪了,求你饶恕我!’于是安拉说:‘我的仆人知道他有一位可以饶恕他但也可以惩罚他的主宰’,然后安拉又饶恕了他。然后,在安拉的意欲下,又过了不久,他又犯罪了,于是他又说:‘主啊,我又犯罪了,求你饶恕我!’于是安拉又说:我的仆人知道他有一位可以饶恕他但也可以惩罚他的主宰。然后安拉说:我饶恕我的仆人了,让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!”
—— (两大圣训集)
艾奈斯传述:艾布·伯克尔致信于他,信中说了安拉为使者规定的天课制度中有一条:“不许只以老弱的牲畜纳天课,不许只以残废的牲畜纳天课,也不许只以公羊纳天课,除非得到课务员的同意方可。”
—— 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
艾奈斯传述:艾布·伯克尔派我到巴林时,他给我写了一篇征课的条例,其原文如下:“奉挚爱仁慈的安拉之名!以下就是穆罕默德奉主命为穆斯林制定的天课制度。按此制度征收天课者,穆斯林应向其交纳之;凡征收天课与此制度不符者,穆斯林有权不交。 1)骆驼的天课:驼不到二十四峰者,每五峰应征其一只羊; 拥有二十五峰到三十峰者,应征其一岁母驼一峰;拥有三十六峰到四十五峰者,应征其两岁母驼一峰;拥有四十六峰到六十峰者,应征其三岁母驼一只;拥有六十一峰到七十五峰者,应征其四岁母驼一峰;拥有七十六到九十峰者,应征其两岁母驼二峰;拥有九十到一百二十峰者,应征其三岁母驼二峰;超过一百二十峰者,每四十峰应征其两岁母驼一峰。每五十峰应征其三岁母驼一峰;拥有四峰骆驼者,无需出天课,但可自由乐捐。但到了五峰驼,则交纳一只羊。 2)羊的天课:有四十只到一百二十只羊者,应征羊一只;超过一百二十只到二百只羊者,应征羊两只;超过二百只到三百只羊者,应征羊三只;超三百只羊者,每百只征羊一只;不够四十只羊者,无天课,但可以自由乐捐; 3)银币的天课:如果一个人只拥有一百九十个银币,无天课;超过者,每四十个迪尔汗中需交纳一个迪尔汗为天课;不够二百迪尔汗者,无天课,除非他自由乐捐。”
—— 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
艾奈斯传述:艾布·伯克尔致信于我,信中谈了安拉为他使者制定的天课制度如下:“一位到了交纳一峰五岁的母驼的数额者,而他又没有五岁的母驼,那么,课务员当给他方便,征收他的四岁母驼一峰,让其再补纳两只羊或者二十枚银币;一位到了交纳一峰四岁的母驼的数额者,而他又没有四岁的母驼,那么,课务员可征收他的五岁母驼,但必须为其倒补两只羊或二十枚银币;一个到了交纳四岁的母驼的数额者,可他只有三岁的母驼,那么,课务员征收他的三岁母驼,但须让其再补交两只羊或二十枚银币;一位到了交纳三岁母驼的数额者,可他只有一峰四岁母驼,那么,课务员就征收他的四岁母驼,但须倒补纳课者两只羊或二十枚银币;一位到了交纳三岁母驼的数额者,而他只有一峰二岁的母驼,那么,课务员征收他的二岁母驼,再让其补交两只羊或二十枚银币;一位到了纳二岁母驼的数额者,而他只有一峰三岁的母驼,那么,课务员可以征收其三岁的母驼,但须倒补纳课人两只羊或二十枚银币;如果纳课人没有合格的二岁母驼,而他只有三岁的公驼,那么课务员就征收他三岁的公驼,无须再倒补。”
—— 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
艾布·胡莱勒传述:安拉的使者说:“谁说‘我比马太之子优努斯优越’,那他在撒谎!’”
—— 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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